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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为你】上高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2名医务人员

发布日期:2021-10-11

为满足我县医院补充医疗专业人员的需要,经上高县人民政府同意,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本次招聘,我院共有22个职位,欢迎各位有志青年积极报名!


01  职位表


02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的方法进行。报考人数与选用计划的比例为临床、医技专业2:1,护理和其他专业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03  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现为本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报名需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的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聘用。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04 选用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

2.报名地点:上高县卫健委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持填写好的《上高县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相应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

(3)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在我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资格审查。

(6)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职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7)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

(8)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上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考生请对照所报考的职位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报名)。报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4、资格审查: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阅卷评分。

2.理论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考生领取。

3.有关考试事项:

(1)采取理论考试一次性通过,总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选用人员的体检名单,考试成绩相同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优先。

(2)考试内容为相关医学知识。

(3)按招聘计划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有执业资格证的,若均具有执业资格证的一并录取。

(4)理论考试入围者,如自愿放弃录取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同一考生只能报考某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1.各用人单位将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由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按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05 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用人单位统一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资、福利、考核按各用人单位管理方案执行。


06 其他事项

关于此次招聘,更多详情信息,可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上高县人民政府网、健康上高微信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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